近日,宿遷公證處識破一起申請辦理委托售房公證的騙局,為當事人避免經濟損失六十余萬元。
這天上午,幾名當事人來到宿遷公證處申請辦理委托書公證,賣房人稱因為工作忙,委托其朋友將自己所有的房屋出售給買房人。接待人員詢問所售房屋的權屬情況時,委托人(賣房人)很不耐煩,一直強調房屋所有權是自己的,房產證也是真的,買房人也說前幾日已經和賣方一起去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了,房產證和產權人沒有問題,催促接待人員抓緊時間辦理。接待人員不為所動,按照辦證程序和承辦公證員溝通后,向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核實,發(fā)現(xiàn)雖然該房屋產權證是真實的,但在一天前剛剛辦理了抵押手續(xù),現(xiàn)在已經無法辦理過戶。這時,買房人才如夢初醒,發(fā)現(xiàn)這是一個騙局:對方利用時間差,帶他們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,確認產權成立之后,立刻又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(xù)!買方原先與賣方約定辦理委托書公證后,就得把六十七萬五千元的購房款支付給賣方,實際并不能過戶。買房人現(xiàn)在想想都后怕,十分感謝公證處工作人員嚴謹?shù)墓ぷ髯黠L,為自己避免了巨大經濟損失。
宿遷公證處為此也提醒買房人,一定要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(xù)后再向賣方支付購房款項,如果賣房人擔心過戶后不能及時收到房款,雙方還可以到當?shù)毓C處辦理提存公證,賣方在達到雙方約定條件后從公證處的提存專用賬戶支取售房款,以保證買賣雙方的利益不受侵害。